凡是準備在加拿大的大專院校、語言學院就讀,並且學習期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,都必須申請學生准証:
●申請學生准証需要準備的証件有:
‧加拿大學校的入學許可。
‧照片兩張。
‧護照(有效期需十八個月以上)。
‧財力證明,如銀行存款證明。
‧年滿十六歲者,必須附良民證正本。
‧申請手續費。
‧未滿十六歲者,必須有父母親同意書。
‧未滿十六歲者,必須有經公證過的加拿大當地監護人保
證函。
●體檢
在提出學生准証申請後,加拿大駐台辦事處,會要求學生體檢,並發給申請者一張體檢醫院清單,申請人必須至指定的醫院,及指定的醫師完成體檢手續。體檢費用必須由申請者自行支付。
因為體檢至審核完成,約須二至四個月時間,申請者也可以在尚未取得入學許可信之前,先至加拿大駐台北辦事處領取體檢表格。如此可加快處理的速度。
一旦申請者體檢通過審查,加拿大駐台北辦事處,就會以信函或電話通知申請者前往領取簽證。
●監護人(十六歲以下的學生簽証申請者才需要有監護人)未滿十六歲的學生,在加拿大就學期間,必須有一位住在當地的成年人當他的監護人,而且這位監護人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是具有永久居留身份的居民。
保證函的內容應說明以下幾點:
.監護人是加拿大公民或具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居民。.監護人將與申請者同住。.監護人的住宅、辦公室的地址及電話。.監護人與申請者的關係(是親戚?或父母的朋友?)。.學生簽証申請者與監護人是否曾經見面?.監護人負責照顧申請者直到申請者滿十六歲為止。
●機票訂位及觀光簽証申請服務當您完成學校申請手續後,請按照MBT公司所準備的〞出國須知〞作業程序,辦理各項護照、簽証、機票事宜。您可以找自己熟悉的旅行社處理,或參考〞出國自主行(機票)〞等相關機票資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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